临沂河东交警一年揪出1080名“酒司机”

人海信息网山东讯(陆永文 薛新科)“酒后驾驶”已经成为绝大多数驾驶员心目中不敢触碰的“雷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共识。但仍有部分驾驶员依然我行我素,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顶风作案,以身试法,甚至醉酒驾驶触犯刑法,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2018年,山东临沂河东交警一年揪出“酒司机”1080名,其中醉酒司机308名,形成了强大的教育警示和震慑效应。

喝酒后对驾驶车辆的影响:(一)视觉产生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二)触觉能力明显降低。酒精会对一个人的中枢神经起到麻醉抑制的作用,饮酒后,人的手、脚、等身体其他部分的触觉反应会比平时大幅度降低,脚在踩制动踏板时会发生软弱无力的状况,方向盘会产生掌握不稳的情况,车辆极易失控。饮酒后,驾驶人踩刹车比不饮酒时平均慢1至2秒,车辆时速为60公里时,1秒可驶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时,1秒则驶出27.78米,这种差距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间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正常情况下驾车发现前方有险情,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动作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0毫克时,反应能力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形成驾车的严重危害。(四)饮酒后易产生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春节脚步的日益临近,与亲朋好友聚会,边观窗外瑞雪,边把酒畅谈,可谓乐事。然而,若不重视交通安全,“乐事”很可能酿成“悲事”。河东交警提示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请一定记住不要酒后驾车。


创建时间: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