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市红伟学生服务社频遭强拆:公权力怎么可以这样滥用?
今年以来,山东邹城市红伟学生服务社遭遇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土地强拆事件,该事件不仅暴露了当地在施政方面上的乱象,彰显了公权力的滥用,也引发了社会对于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广泛质疑。
据了解,2004年2月12日,邹城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出租人,邹城市红伟学生服务社作为承租人,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编号为:{2004}邹土字{9}号,约定承租人邹城市红伟学生服务社租赁钢山高级中学东侧、学校道路以北、总面积为2604.42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办公、仓储,租期为50年。同年4月12日、13日,邹城市红伟学生服务社分别向邹城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了相关费用。
这份租赁合同本是双方基于法律和平等原则达成的协议,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邹城市却在2024年7月底,突然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挖掘机三台,将红伟学生服务社三处宅基地的地基、14 间铁皮平房、1 大间门连房及围墙、1处假山喷水池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损毁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 200 余万元。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精神,也严重侵害了红伟学生服务社的合法权益。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拆,红伟学生服务社并未坐视不理。7月30日,他们向邹城市公安局古塔派出所报了警,希望警方能够介入调查,维护正义。然而,警方的介入似乎并未能阻止他们的强拆行为。8月6日,邹城市向学生服务社下达了无偿收回该宗地块的通知(邹政土字【2024】48号)。这一通知无疑是对红伟学生服务社权益的进一步践踏,也让人对部门的行为感到失望和愤怒。
值得注意的是,该地块早在2023年8月就在既没有通知学生服务社收回该地块,又没有协商补偿的情况下被挂牌出让,并于当年11月成交。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严重损害了红伟学生服务社的知情权和利益。这是典型的先强拆、后通知的违法行为!
面对强拆和违法出让土地行为,红伟学生服务社积极放弃抗争。8月29日中午11点半,他们通过热线电话,向山东省领导实事求是地报告了邹城市违法动用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强拆的事实。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报告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强拆人员带着机器设备撤走了。然而,这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令人震惊的是,邹城市在2024年9月23日,无视山东省及济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不能强拆的指示,再次对红伟学生服务社进行了强拆。这一行为无疑是邹城市对上级指示的公然违抗,也是对法律和正义的极大蔑视。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人们纷纷对邹城市的行为表示谴责和不满,要求当地尊重法律、尊重合同、尊重民众的权益,改善营商环境,切实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红伟学生服务社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邹城,是孔子和孟子两位圣人的诞生地。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此,我们呼吁邹城市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停止强拆行为,并与红伟学生服务社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民生在线)
- 2024-11-20
- 2024-11-18
- 2024-11-18
- 2024-11-17
- 2024-11-16
- 2024-11-16
- 2024-11-13
- 2024-11-09
- 2024-11-08
- 2024-11-07
- 2024-10-31
- 2024-10-31
- 2024-10-22
- 2024-10-19
- 2024-10-19
- 2024-10-18
- 2024-10-12